一、起草背景與過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質效、提振市場信心,助力穩增長穩預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共同起草了《金融助力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穩增長促發展強信心若干措施》(皖金領〔2023〕4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提出10方面具體措施: 一是暢通政銀企對接合作機制,提出健全融資助企便民服務長效機制,提升“五進”數字化水平,建立民營制造業、中小微服務業企業融資“白名單”等舉措,不斷優化金融供需對接質效,到2023年底,“五進”走訪一級活躍度市場主體覆蓋面達100%。 二是用好用足貨幣政策工具,落實國家資金激勵政策,為金融機構發放相關領域的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貸款提供優惠資金支持,助力穩經濟一攬子政策及接續措施充分顯效。 三是強化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信貸服務制度保障,對銀行盲目“一刀切”抽貸斷貸壓貸行為堅決糾正并嚴肅問責等,有效提升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貸款的可得性。 四是加大對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提高新發放企業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占比,繼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續貸投放力度,力爭2023年新增小微企業法人首貸戶數量高于上年、無還本續貸累放金額同比增長20%。 五是提升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力度,設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資金,開發專屬信貸產品、推廣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新模式等,力爭到2023年中小微企業中期流貸余額增長30%,以高質量金融供給滿足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 六是降低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督促銀行機構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嚴肅治理各類亂收費行為等,幫助企業進一步減輕資金成本壓力。 七是促進產業鏈上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推動省屬企業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供應鏈專區”對接等,更好幫助產業鏈上下游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獲取融資。 八是發揮擔保保險增信保障作用,提升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2023年新增新型政銀擔放款1200億元以上;推動保證保險、財產保險、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海外投資保險等各類保險發展,為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九是加大對優質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升級萬家企業資本市場業務培訓行動,加快“專精特新”民營企業上市進程,提升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塔基功能,發揮省新興產業引導基金作用等,推動民營和中小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 十是優化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開展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勞動競賽、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等各類對接活動,深化“跨境人民幣惠企便民專項行動”,繼續做好“融小易”金融政策宣講主題直播活動,全力營造良好金融營商環境。 一是堅持優化提升。對現有各項金融服務工作措施進行鞏固完善,圍繞暢通政銀企對接合作、擴大信貸投放、降低融資成本、發展供應鏈金融、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優化融資環境等方面接續發力,優化提升,為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注入“強心劑”。 二是突出創新思維。針對信息不對稱、抵質押物不足等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核心堵點,提出成立“省直部門+商業銀行”“1+1”專項金融服務團,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開展“平臺+數據+金融”模式創新等舉措,提升金融服務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三是運用數字化賦能。《若干措施》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有機聯動,文中附上了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智能政策”專區網址鏈接,市場主體可以登錄專區,查詢了解金融政策,精準獲取自身可享受的金融政策,即實現政策的智能匹配及兌現情況的數字化跟蹤,確保履約踐諾,真正讓政策既接地氣、又落得下去。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有關企業: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金融助力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穩增長促發展強信心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2月4日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切實為民營企業解難題、辦實事,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質效,提振市場信心,助力穩增長穩預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支持措施。
一、暢通政銀企對接合作機制
健全融資助企便民服務長效機制,以“五進”為抓手推進金融助企紓困政策落地落實。完善“管行業管融資”工作體系,成立“省直部門+商業銀行”的“1+1”專項金融服務團隊,建立結對城市定向幫扶機制,定期開展金融督導服務工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共同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等配合)提升“五進”數字化水平,實施企業活躍度分層,基于安徽省統一認證體系,優化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注冊流程(網址:http://ahjr.ah.gov.cn/zhjrfw/login),提升企業類主體注冊便捷度,到2023年底,走訪一級活躍度市場主體覆蓋面達100%。(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數據資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配合)建立民營制造業、中小微服務業企業融資“白名單”,力爭“白名單”授信企業數占比達80%,2023年,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服務線上融資3000億元以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數據資源局,省征信公司,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用好用足貨幣政策工具
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為金融機構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提供優惠資金支持。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激勵資金。繼續用好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科技創新再貸款、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為相關領域的民營和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支持。(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三、強化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信貸服務制度保障
健全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推動金融機構落實內部資金轉移定價、不良貸款容忍度、盡職免責、績效考核等要求,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加大對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支持。鼓勵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對銀行機構抽貸、斷貸、壓貸、拒貸的業務實施提級管理,對盲目“一刀切”抽貸、斷貸、壓貸行為,堅決糾正并嚴肅問責。(安徽銀保監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四、加大對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
鼓勵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合作關系,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充分滿足民營經濟合理金融需求,進一步提高新發放企業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占比。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各類民營和中小微企業靈活采用展期、無還本續貸、調整還款方式、延長還款期限等形式,做好后續信貸資金安排,幫助企業維持或恢復生產,對符合條件的存量貸款“應延盡延”、新增貸款“應貸盡貸”。(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繼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續貸投放力度,搭建首貸服務中心,有效提升小微企業首次貸款可得性,力爭全年新增小微企業法人首貸戶數量高于上年,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累放金額同比增長20%。加強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力爭到2023年底,個體工商戶貸款當年累放金額同比增長20%,余額戶數達200萬戶。(安徽銀保監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五、提升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力度
推廣“畝均英雄貸”金融服務模式,支持金融機構對畝均效益A類企業給予純信用貸款,對“畝均英雄白名單”企業給予中長期貸款支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安徽銀保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鼓勵銀行機構擴大車輛、船舶、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抵質押貸款產品規模。圍繞企業商業價值等方面開發專屬信貸產品,幫助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多渠道獲取融資。(安徽銀保監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推廣中期流貸服務新模式,穩定融資預期,力爭2023年中小微企業中期流貸余額增長30%。(安徽銀保監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探索以市場化方式設立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基金,繼續發揮好各地續貸過橋資金作用,緩解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資金周轉困難。設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資金,2023年,新增小微企業貸款2000億元以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財政廳配合)
六、降低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督促銀行機構疏通內部利率傳導機制,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效能,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支持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推出特色減費讓利舉措,降低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電子銀行服務收費、支付賬戶服務收費等費用,向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合理讓利。嚴肅治理各類亂收費行為。(安徽銀保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共同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配合)鼓勵和支持銀行機構加強與地方金融組織合作,提高對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的授信額度,降低其服務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共同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支持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進行數字化改造,單個企業項目最高獎補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安徽銀保監局配合)
七、促進產業鏈上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
圍繞制造業提質擴量增效“4116”行動計劃,聚焦4個萬億產業、10個千億產業,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積極發揮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功能,盤活供應鏈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動產資源。(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配合)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政府采購合同配套融資支持,推廣“政采貸”等線上信用融資產品。(省財政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配合)指導省屬大型國有企業支持上下游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實行應收賬款票據化,在不降低現有現金支付比例的前提下,提高應付票據支付比例。推動省屬企業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供應鏈專區”對接,按照合同約定和防范法律風險的原則,開放共享上下游供應鏈相關數據。(省國資委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省征信公司配合)依托羚羊等工業互聯網平臺整合政府涉企靜態數據和動態生產經營數據,開展“平臺+數據+金融”模式創新,賦能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信用融資。(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八、發揮擔保保險增信保障作用
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盡職免責制度,提升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加大對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2023年,新增新型政銀擔業務放款1200億元以上,平均擔保費率低于1%。(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共同牽頭,省信用融資擔保集團配合)推動各類財產保險發展,加快科技保險、重點領域責任保險等業務發展,滿足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多層次保險需求。(安徽銀保監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配合)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大力推廣以保證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提升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優化承保和理賠條件,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規模。大力發展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支持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RCEP成員國布局海外倉。(安徽銀保監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配合)
九、加大對優質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支持
升級萬家企業資本市場業務培訓行動,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戰略合作,加強民營企業上市融資指導,2023年,全省培訓民營和中小微企業數量不低于2萬家。(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安徽證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搶抓北交所“高質量擴容”機遇,充分利用北交所“專人對接、即報即審”機制和掛牌上市直聯審核機制,加快“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和優質中小企業上市進程。(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共同牽頭,安徽證監局配合)將證券中介機構服務省內民營企業上市、掛牌工作情況納入證券中介機構服務安徽發展績效評價。(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財政廳、安徽證監局配合)提升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塔基功能,加強對已完成股改企業的規范培育,推動盡快到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安徽證監局,國元金控集團配合)發揮省新興產業引導基金作用,用好企業債、公司債、融資租賃等市場化融資工具,促進民營和中小微企業投融資對接。對民營企業發行企業集合債和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創設信用風險緩釋憑證等行為加強業務指導,建立信貸、債券融資對接機制,多渠道緩解民營企業資金壓力。(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證監局、省財政廳、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國金公司配合)
十、優化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開展“貸動小微 普惠暖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勞動競賽、“貸動小生意 服務大民生”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專項活動。(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省總工會等配合)進一步深化“跨境人民幣惠企便民專項行動”,加強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支持外向型民營企業用足用好跨境人民幣,提升企業便利化結算、規避匯率風險的能力。(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省商務廳、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配合)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強與發改、商務、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組織開展多形式、常態化銀企對接活動,幫助銀行提升客戶獲取、風險評價和管控能力。(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配合)繼續做好“融小易”金融政策宣講主題直播活動,助力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便捷融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配合)
廣大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可通過登錄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網址:http://ahjr.ah.gov.cn/zhjrfw/),選擇“智能政策”頻道,查詢了解全省各類金融政策、開展金融政策智能速配,并可一鍵獲取政策報告;也可進入“互動專區”進行咨詢,或撥打客服熱線96855,在線了解更多服務。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